红诗朗诵活动方案
红诗朗诵活动方案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红诗辽宁”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全校师生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思想文化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满怀激情地推动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红诗朗诵活动方案 (3)彰显全校师生员工振兴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良好的精神风貌,讴歌辽宁中医药大学精神; (4)赞美劳动、赞美美好生活; 2、作品要求: (1)诗歌样式不限,每首诗歌不超过100行; (2)来稿确属本人或集体署名原创; (3)教师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所在部门或单位、职务、年龄。学生稿件需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年级、班级、年龄。 3、征集办法: (1)以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为主,各单位均要保证推荐一定数量的诗稿; (2)各单位将推荐作品汇总制作目录后,将目录和诗稿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传到宣传部凌常清的信箱里,或传到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信箱:。 (3)征集截止日期为xx年5月30日。 第二阶段:xx年5月1日至xx年6月上旬,全面启动阶段。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好教职员工和大学生边创作、边咏诵,充分开展好以各基层党组织、班级为单位的红诗咏诵活动。 第三阶段:xx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红诗辽宁在杏林”红诗咏诵系列展演活动及评选表彰阶段。通过举办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辽宁在杏林”主题红色诗歌朗诵会,充分展示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原创红诗、咏诵表演、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相关要求 “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是学校xx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着力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学校团委要紧密结合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2.广泛开展,打造品牌。本次活动要充分体现咏诵活动的广泛性。按照“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和广泛参与、创建品牌”的总体要求,让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打造成独具特色、影响广泛、师生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 3.突出重点,把握主题。要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现学校师生员工热爱祖国、热爱辽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不断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为推动“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扎实开展,学校决定成立“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初 杰 成 员:王 斌 刘 杰 阎海军 周 健 凌常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