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我单位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第30号令)的规定进行招标,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后,确定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提交本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请予备案。 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2.会议纪要; 3.评标4.委员会的评标5.报告; 6.招标7.范围、招标8.方式、投标9.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10.标11.准和方法、合同12.主要条款等内容(详见招标13.文件); 14.中标15.人的投标16.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 |









